國務院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
  ●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准
  ●取消國內通用航空企業承擔境外通用航空業務審批
  ●取消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核准
  ●將交通運輸部的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據新華社電 近日,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項行政審批事項和18個子項。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這是本屆中央政府第五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簡政放權繼續邁出堅實步伐。
  取消下放涉及24部門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共涉及24個部門,其中涉及項目較多的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和民航局等部門。
  本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兩個特點:一是突出生產經營領域這個重點。把企業主體設立、生產許可、經營範圍、資本和資產處置等與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審批事項作為取消和下放的重點,占這次取消和下放總量的1/2多。其他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的和涉及個人各類從業資格的占近1/2。二是受益面進一步擴大。比如:取消基礎電信和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備案核准、取消國內通用航空企業承擔境外通用航空業務審批、取消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核准,將交通運輸部的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這些事項,社會關註度高,申報量和審批量大,取消和下放後受益面較廣。
  提高電信資費透明度
  目前全國有2557家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者,其中2305家跨地區移動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者,按照取消前備案核准管理要求,至少會設立11525家分公司或子公司,辦理71455個備案申請,因此,取消該項審批,企業將減少分支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等,降低辦事成本。
  電信資費涉及千家萬戶。工信部表示,取消電信業務資費審批,主要考慮通過市場競爭來進一步推動電信業務資費水平的下降,充分發揮市場“無形的手”對資費的調控作用,全面提高電信市場經濟運行效率。審批取消後,將不斷完善電信資費監測制度和體系,加強對市場資費情況的監測,同時進一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企業價格行為,督促企業做好資費網上公示等相關工作,推動企業不斷提高電信資費透明度,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原標題:取消電信資費審批 推動業務資費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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